Nov252025
各地政府如何支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?政策盘点
发布:2025-11-25 09:47 字符数:1645 分类:专题文章
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市场化节能机制,是实现“双碳”目标的重要抓手。除了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,各地政府的积极支持和具体实践同样是推动本地节能降碳、培育绿色产业的关键力量。近年来,全国各省市纷纷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政策措施,形成了多层次、多维度的政策支持体系。
一、 财政补贴与奖励:直接激励,降低项目成本
这是最直接、最有效的支持方式之一,旨在降低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的资金压力,提升项目收益率。
- 投资额补贴:部分省市按项目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财政补贴。
- 北京:对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,按项目年节能量给予每吨标准煤1000元的奖励。
- 上海:对由节能服务公司投资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,按项目实现的年节能量给予每吨标准煤600元的奖励。
- 广东:部分地区对工业领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,按项目总投资额的一定比例(如15%-30%) 给予事后补贴,设有补贴上限。
- 节能量奖励:与项目实际产生的节能量挂钩,多节多奖,体现了绩效导向。
- 许多省份都设立了节能专项资金,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作为重点支持方向,根据核定的节能量进行一次性或分期奖励。
二、 税收优惠政策:减轻税负,提升盈利空间
税收优惠是普惠性政策,能有效减轻节能服务公司的经营负担,让企业“轻装上阵”。
- 增值税优惠:这是国家层面的核心政策,各地负责执行落地。对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,将实施的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中的应税服务收入,免征增值税。此举直接增加了节能服务公司的现金流。
- “三免三减半”企业所得税:同样是国家层面的重要政策。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的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,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,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,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%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。
- 其他地方税种减免:部分地方政府在权限范围内,还会对节能服务公司给予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面的优惠支持。
三、 政府采购与公共机构先行:创造市场,树立标杆
政府通过自身行动,为合同能源管理市场创造初始需求,发挥示范引领作用。
- 强制推行:多地政府明确要求,公共机构(如政府办公楼、学校、医院等)的节能改造,应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。例如:
- 四川:要求全省公共机构率先垂范,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积极推广应用合同能源管理。
- 浙江: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考核,推动医院、学校等能耗大户进行改造。
- 简化采购流程:针对政府购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特殊性,一些地方出台了专门的采购指南或规范,解决其在招投标、财政支付等方面遇到的障碍,简化流程,确保节能服务公司能够顺利回款。
四、 融资支持与绿色金融:疏通血脉,破解难题
融资难是制约EPC项目发展的最大瓶颈之一,各地政府正积极探索解决方案。
- 建立绿色信贷风险补偿机制:由财政出资设立风险补偿池,对银行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贷款产生的损失给予一定比例补偿,增强银行放贷意愿。
- 江苏:一些地市设立了节能环保产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,专门支持包括合同能源管理在内的绿色项目。
- 搭建银企对接平台:地方政府定期组织节能服务公司与金融机构的对接会,推介优质项目,促进信息对称。
- 鼓励绿色金融创新: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针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、节能贷等金融产品,将未来的节能收益作为可质押的资产,破解轻资产企业融资困境。
五、 平台建设与技术服务:优化环境,提供支撑
各地政府还致力于优化市场环境,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软性支撑。
- 建立节能技术/项目库:收集和发布先进节能技术和成功案例,为用能单位选择技术和服务商提供参考。
- 规范测量与验证:推广国家标准的节能测量与验证规程,建立第三方评估机构,减少因节能量认定引发的纠纷,增强双方信任。
- 组织培训与交流:面向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,组织政策宣讲、技术交流和案例分享活动,提升全社会对合同能源管理的认知和理解。
总体来看,各地政府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支持已从初期的单一财政补贴,发展为 “财政+税收+市场+金融+服务” 的全方位、立体化政策体系。这些政策盘活了本地节能市场,吸引了大量社会资本投入节能降碳领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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